中新经纬8月22日电 22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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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调整有关内容主要有三点:
一是支持租住住房提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继续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同时,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限额在前述限额标准对应上浮50%。(多子女家庭为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二是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既有住宅为非单一产权多层住宅)
三是深化区域提取互认。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官方就此次调整发布相关说明指出,继今年1月全面、大幅提升租房提取限额后,此次继续针对性强化两方面租房支持:
首先是提高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额度,一是未登记备案租房提取因为办理简便,99.5%的市民都采取这种方式,针对性提高未备案租房提取额度,满足和惠及了绝大多数租房提取人;二是考虑到已备案租房提取人数较少,以及需要强化已备案和未备案提取权益的衔接和统筹,故此次未调整已备案租房提取额度。
其次,提升多孩家庭租房支持额度,是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生育支持要求的具体举措,提取额度参考了相关城市的做法。(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