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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诉讼标的有哪些

一、

保全诉讼标的有哪些

保全诉讼标的具体主要有:


(资料图)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二、

诉讼保全的内容

关于诉讼保全的内容有: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

三、

诉讼保全律师收费有什么标准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保全律师收费的标准属于市场指导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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