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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省市出实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目前已是大势所趋,并加速在多个省市落地实施,且渐成星火燎原之势。一个打破了市场壁垒、消除了地方保护主义等顽疾,高效规范、公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向我们徐徐打开。

这是全国贯彻落实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意见》的首张省级“路线图”,也旗帜鲜明地打响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第一枪”。

这篇题为《用好公共资源交易 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文章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湖北省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该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围标串标泄标、恶意评标、低质低价中标、中介代理机构不规范操作、中标人违法转包分包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能力不强、处理力度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各级交易采购与相关行政部门协同衔接不够,治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未形成有效制度闭环和强大合力。这些问题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不相符,弱化了公共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制约了“有效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性。为破解这些难题,湖北省将加大交易采购整合共享力度,提升交易采购服务的智慧化水,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区域壁垒,营造阳光招标采购环境,以公开促公正。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早在2021年6月,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公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依法及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同年11月,国务院公布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开展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坚决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维护公竞争秩序。

特别是自今年4月《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部署以来,全国日渐形成抓落实、重实效的良好氛围。5月,市场监管局在9省(市)组织开展公竞争审查制度创新试点工作,其中,在江苏、重庆开展公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试点,在天津、吉林、上海、浙江、山东开展公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在安徽、广东开展公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在浙江、广东试点编制公竞争指数,更高水、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湖北的相关落实政策并非孤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5月28日,在《意见》等政策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中,目前,除上海外,31个省(区、市)已全部开展落实竞争,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北京、天津、广东、海南、湖南、河北、河南、湖北、安徽、山西、甘肃、内蒙古、宁夏、黑龙江、广西等15个省(区、市)已公开征集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举报渠道,并在江西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

其中,今年4月初,江西印发《江西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4月15日又印发《南昌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方案》。而首批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6个城市,目前已全部发布当地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公竞争审查制度创新试点的9个省(市)中,安徽已于2020年印发《安徽省公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预计近期还会出更新的落实政策;浙江在今年5月27日印发了《临海市省级公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工作方案》。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省市加大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视与贯彻落实,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各种隐性壁垒与不合理门槛将彻底被清除,市场竞争将更加公高效,从而更好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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