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6月26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与通化市公安局二道江区分局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深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查阅了药厂的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查看了生产车间、仓库等重要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区公安分局重点对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规定、危化品保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在现场,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向企业管理人员当面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并详细解读“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督促提醒企业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安全生产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企业负责人表示,近几年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重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排除事故隐患。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做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何禹洁
实习生 陈欣
图片来源于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