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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新办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锦生表示,矿山智能化建设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举措,也是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矿山智能化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关于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出台了《煤矿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推广5类38种煤矿机器人;组织编制《智能化矿山数据融合共享规范》,为智能化矿山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融合、共享标准规范。坚持需求导向、急需先行,指导各有关方面制定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25项、团体标准70项。
三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联合财政部,把矿山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推广应用纳入矿山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积极协调科技部支持矿山机器人项目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立项;联合工信部将矿山领域机器人列入“机器人+”应用行动。
四是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分级分类推动建设一批标杆示范矿山,发布了首批智能掘进、巡检等20个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国煤矿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已经达到1300余个,有智能化工作面的煤矿达到694处、产能每年21亿吨。智能化建设投资总规模接近2000亿元,已完成投资超过1000亿元,现场应用的煤矿机器人达到31种、1000台套,约300台无人驾驶车辆在30余处露天煤矿开展试验。228处非煤矿山在破碎、运输、给水排水、在线监测监控与研判等环节实现智能化。智能化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24,不到平均水平的50%。
“后续我们将以少人无人为导向,以数字赋能为重点,通过智能化建设实现矿山开采地面化、室内化、平原化、少人化,推动各地区加快灾害严重矿山智能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黄锦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