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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实控人遭立案,公司股价大跌 天天播报

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6月1日早间,劲嘉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于都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被立案调查并留置的通知书。


(资料图)

劲嘉股份称,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的稳定和业务正常进行。

公告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受上述消息影响,6月1日劲嘉股份股价跌停,6月2日公司盘中一度跌超3%。

雷达财经注意到,这是乔鲁予一年多时间里第二次遭立案。2022年4月15日早间,劲嘉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该消息披露后,劲嘉股份股价在4月15日、18日、19日连收三个跌停,三日市值蒸发近55亿元。

随后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向劲嘉股份发出监管函指出,公司总经理侯旭东在知悉上述事项时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表示,劲嘉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6条的规定。公司总经理侯旭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7.7.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提醒劲嘉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天眼查显示,劲嘉股份成立于1996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14.71亿元,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包装印刷品及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产品主要涉及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名优特酒盒、高端电子消费品、日化、美妆、药品包装、新型烟草(电子烟)及相关镭射膜纸等。

2022年报显示,劲嘉股份全年实现营收51.89亿元,同比增长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7亿元,同比下降80.65%。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0.40亿元,同比下降2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亿元,同比下降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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