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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深圳证监局多家券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均与分析师研报相关。
深圳证监局表示,东亚前海证券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控机制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研报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对研究所员工的考核指标体系不全面、考核留痕不充分等。二是研报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研报质控合规人员配备不够,审核独立性不强,对研报质量和合规性审核把关不严。三是研报制作不审慎。个别研报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注明信息来源、信息引用有误、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亚前海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分管研究业务的高管汪芳于2023年6月12日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作为东亚前海证券研究所负责人,贺燕青被深圳证监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深圳证监局还对英大证券分析师郑罡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认为,郑罡署名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研报数据未标注来源;预测公式不审慎,未有效验证。二是撰写的某公司投价报告风险揭示不充分,且存在报告表述不严谨的情形。